男女主角分别是程思昱沐沐的其他类型小说《不做舔狗不回头,林小姐高调嫁大佬程思昱沐沐 全集》,由网络作家“风露”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有关程思昱的事情,我不只要给自己一个交代,更要给我父母一份答卷。我想和他聊一聊,给我,也给这段爱情,最后一个机会。只要他答应不做试管,以后好好的和我过日子就够了。有关叶晴的一切,我都可以既往不咎。对程思昱的感情,我一直优柔寡断,但其实这只是针对程思昱,真实的我,则是那种一经离开、绝不回头的倔脾气。所以其实我很期待程思昱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因为一旦我离开,将真的不会再回头。到时候他哪怕悔青肠子,都不会再有机会。小西得知我还要给程思昱机会,气得花容失色,用尖尖的手指点我的额头,将我点得一直向后拗过去,恨铁不成钢的骂我是个恋爱脑,骂程思昱是条不知好歹的狗.就算养只小猫小狗也会有感情的,何况是真心爱着的人。清晨刚刚坐在工位上,手机便收到叶晴的...
《不做舔狗不回头,林小姐高调嫁大佬程思昱沐沐 全集》精彩片段
有关程思昱的事情,我不只要给自己一个交代,更要给我父母一份答卷。
我想和他聊一聊,给我,也给这段爱情,最后一个机会。
只要他答应不做试管,以后好好的和我过日子就够了。
有关叶晴的一切,我都可以既往不咎。
对程思昱的感情,我一直优柔寡断,但其实这只是针对程思昱,真实的我,则是那种一经离开、绝不回头的倔脾气。
所以其实我很期待程思昱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因为一旦我离开,将真的不会再回头。到时候他哪怕悔青肠子,都不会再有机会。
小西得知我还要给程思昱机会,气得花容失色,用尖尖的手指点我的额头,将我点得一直向后拗过去,恨铁不成钢的骂我是个恋爱脑,骂程思昱是条不知好歹的狗.
就算养只小猫小狗也会有感情的,何况是真心爱着的人。
清晨刚刚坐在工位上,手机便收到叶晴的更新提醒。
有时候我也恨自己的无能,居然给情敌设置专门提醒,然后在睡不着的夜里,疯狂视奸她的社交软件,在那里边寻找我没有被背叛的证据。
这个陋习,在叶晴回来后,直接升级至顶峰,根本控制不住。只要拿起手机,就要习惯性随时关注叶晴的动态。
这次又是一张照片,男人的大手轻柔的放在女人的小腹上,女人的手再覆住男人的手背,女人纤细的手指插入男人的指缝,这一幕,像极了期待甜蜜爱情结晶的小夫妻。
唯有男人手上那枚古朴的戒指,看得我眼睛生疼。
那只手,是程思昱的。
那戒指,是我求婚时,亲自戴在程思昱手上的。
另一枚,在我的手指上。
照片有些扎眼,心口的酸涩在无声蔓延。
瞪着照片看了许久,眼睛都花了,才按黑手机屏幕。
找程思昱谈一谈的事,必须尽快进行。
电话拨出,对端只有冰冷的女声告诉我对方号码暂时无法接通,接连试了六次,全都是一样的语音提示。
给他发去微信消息,那个红色的惊叹号,看得我触目惊心。
虽然万般不愿,仍不得不承认,程思昱,他拉黑了我所有的联系方式。
他的心,真狠!
想要见到他的想法愈发迫切,和也好,分也好,必须当面正式谈一次。
我给他那么多的爱,值得他给我个明确的结果。
漂亮的前台小姐是认识我的,之前我每次来,都对我笑脸相迎,谄媚至极。这次,却换了副面孔,无论如何不肯放我进去。
在我与她拉扯的过程中,程思昱揽着叶晴的肩膀,走进专享电梯,不管我如何在背后喊他的名字,连头都没有回一下,甚至没舍得扔给我个眼角余光。
我知道,他是在用这种方式逼我就范。
他向来如此,冷战起来,得心应手,受不了的那个,一直是我。
按照惯例,被冷落的我,会想尽一切办法大哭大闹,逼迫他出现,然后告诉他我答应他的要求,只要他人在我身边,别的我都可以不计较。
然而,这一次,我的方法没有奏效。
程思昱未曾出现,来的是两名人高马大的保安,他们一左一右挟持着我,将我丢出公司大楼,指着我的鼻子警告我,以后不准再接近五米之内,否则让我好看。
叶晴让我好看,程思昱让我好看,连一名小小的保安也要我好看。
我不明白,究竟做错了什么,一个两个都要我好看!
明明一直受苦受气的人就是我,不是吗?
难道深爱的那个,只能是卑微的吗?
生平第一次,我在程思昱的绝决冷待下,生出一种屈辱之感。
我开始怀疑我的爱情,我所爱的人,是不是错的。这样一想,便愈发的想要一个答案。
小西说得对,如果他在乎我,便不会让身边的人苛待我。
见不到程思昱的面,自然没办法聊,只好一个人失魂落魄、充满自我怀疑的回到公司。
我在怀疑,是不是我林沐,不值得一份真正的、干净的爱。
刚刚稳下心神,老总便亲自来了我的办公室。
老总姓张,是位五十多岁的帅老头,为人正直,待我多有提拔。
大学实习步入社会,我隐藏了自己林家大小姐的身份,一切从零开始。张总算是我的伯乐,在工作上给予过我无私的帮助。
张总直接道明来意,他需要我出趟差。他说他知道我新婚在即,此时安排我出差很不合时宜,并对此表示歉意,“当然,如果你这边确实困难,我也能够理解。大不了我亲自过去赔罪,申请项目延期。”
精明的小老头儿,一肚子心眼儿,和我玩以退为进。
然而,那个项目是我一手拉起来的,对方公司的人指名要我过去,不然会重新考虑是否合作。
此行,我非去不可。
“林沐,人生会经由许多次的选择。以后的路怎么走,是幸福快乐还是授人以柄,或者恣意潇洒,全看你自己如何做决定。很多时候,你以为最想要的,在后来会成为你最想逃离的。”小老头儿说得语重心长。
事到如今,程思昱的态度,已经不仅仅是个清冷可以解释的。
长时间的不对等相处,和单方面付出,或许并不具备实际上的意义。
所以,爱情和事业,我总得保住一样吧。
出差前一天,张总特地安排我们整个部门聚餐。
我是主角,一桌子人挨个儿给我敬酒,什么一路顺风、必须拿下之类的话,说了几大车。
饶是我酒量不错,也被灌得有些头晕,瞅准空子一个人出去透气。
这是蓝城唯一的一家主题酒店,主打热带风光,自然星空顶下,偌大的大厅里,种植着数十种热带植物,优美的小径,划分出若干区域。
我坐在一株叫不上名字的灌木下的椅子上,抬头欣赏头顶的星空。
不远处的谈话声,就那么清晰的传进我的耳中。
“阿昱,叶晴回来,你有什么打算?每天这样带着四处招摇,不是个事儿。林沐人不错,你可不要打错主意,小心以后哭都没地方哭去。”
说话的声音很熟悉,是程思昱的朋友赵越铭。
我情不自禁的坐正身体,支起耳朵,想要听一听程思昱的回答。
毕竟,他给我的回答可能是假的,说给朋友听的,必定是真心话。
我被吓得往后退了一步,没能站稳身体,啪的坐倒在地。
手摸到地面,奇怪的是,地面不是硬的,也不是土,而是一种很软又很有韧性的触感,怎么说呢,就像北方春季化冻时,被泥浆拱起的泥浆层。
“快走吧,早走,晚走,都是这条路。”
那人桀桀桀的笑着,还伸出手来试图拉我。
声音刺得我头皮发麻,我忙不迭的往后躲,爬起身便朝着相反的方向跑。
一边跑一边喊着救命!救命!
猛地睁开眼睛,看到白色房顶,耳边是急切的脚步声,还有某种轮子轧过地面时发出的动静。
感觉自己在一条很长的走廊里,身体快速的移动着,空气中弥漫的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
昏迷前的一切蓦然回归大脑,眼前一切告诉我,这里是医院。
得救了!
经过紧急处理,我被安置住在一间设施齐全的单人病房之中!
见我醒了,护士姐姐动作利落的给我做检查。
“听说救灾现场,有个年轻人,不要命的往上冲,十根手指头都烂了,谁说都不听。最后还为了保护伤者,被一块滚下来的石头砸中,现在还在观察室呢。”
“我听出现场的司机回来说,当时的情况可危险了,塌方还在继续,给救援造成很大困难。那个年轻人非说什么他最重要的人在里边,要死也是一起死什么的,可感人了。”
对此,我也颇为感慨,世上还是好人多!
我和护士讨来手机,给妈妈拨过去,电话一直在占线,又打给爸爸,无人接听,只好打给管家刘叔。
刘叔接的倒是快,听出是我的声音,忙不迭的喊,“先生,太太,是沐沐,沐沐她没事,打来电话了。”
一阵兵荒马乱,爸妈的声音传了过来,“沐沐啊,是不是沐沐,你说话,快说一句让妈妈听听,爸爸妈妈要害怕死了。”
眼泪唰地流了出来!
哥哥林森先生接起电话,嗓音嘶哑,“沐沐,不要哭了,爸妈很担心,好好和哥哥说话。”
“哥,”我用力的拍打着胸口,扯起被单胡乱擦拭流了满脸的泪,“哥,我没事,也没有受伤。告诉爸妈不要担心,也不要过来,很快我就可以回去。”
“今天没有过去那边的飞机,爸妈已经在申请航线,我怕是拦不住。”
我将电话改成视频,爸爸左手举着电话,右手揽着痛哭不已的妈妈,好容易止住的眼泪再次奔涌而出,情不自禁的喊了声,“爸爸,妈妈!”
爸爸的嘴唇颤了好一会儿,才含泪笑道,“好,乖,好女儿,你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别担心你妈妈,她就是太开心,喜极而泣。知道你没事,我们都太开心了。好啊,真好。沐沐,我们这就过去接你。不怕,什么都不用怕,有爸妈在呢。”
我的眼泪没完没了的流。
这些年,我为程思昱哭过无数次。
可是,为程思昱流的泪,是苦的。
而为爸妈流的泪,则是甜的。
一整个早上,我心里满满的,全是父母亲人,一点也没有想到程思昱。
就这样慢慢的消磨吧,总有一天,我会彻底的忘记他。
洗漱完毕,发现昨天的衣服脏了,行李箱在酒店,除了病号服,我没有衣服可穿。
摸出手机,准备在附近找家店铺订一套,先将就着穿上,特殊时刻,一切从简。
刚刚按亮手机屏幕,就有人轻叩病房的门。
“请进。”
方总左手提着个大大的果篮,右手抱着一大束盛放的铃兰,困难的挤进门框。
“方总,您怎么过来了?”
“林总监还好吧,真是抱歉,出了这种事,是我们主办方的责任。您看看您这边有什么需求,都可以说,我必定达到您的满意。”
说实话,方总的表现让我特别的意外。
彼此之间是互利互惠的关系,无论从哪方面来说,他都没有必要对我如此客气。
第六感告诉我,他这样对我,一定有他的原因。只是,我却并没能参透其中的关窍。
“方总说的哪里话,事发意外,谁都无法预料。再者说,我对金半山的景色可是垂涎已久。就算贵方没有安排,我自己可能也是会过去的。要真是那样,可没有这么快的得到救援,后果才真的叫不堪设想。”
我接过那一大束铃兰摆弄,这是我最喜欢的花。
方总听我这样说,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抬手抹了一下额头,眼睛还似有若无的朝着外边瞟了一眼。
我不明所以,但也不方便多问。
下午三点钟有一趟班机,经停蓝城。
听闻我急着回去,方总特别殷勤的给我定了机票,并要求亲自开车送我去机场。
收拾妥当离开病房,方总已在楼下等待多时。
经过护士站,听到两个小护士正聊得不亦乐乎。
“唉,我男朋友要是也能为我做到这样,他什么样我都愿意嫁他。”
“说真话我挺羡慕他女朋友的。你没看到吧,十根手指头,全都烂了。十指连心,那得多疼。”
“伤那么重,还去看女朋友好几次,他女朋友可真幸福。”
“你说我怎么就没遇到这么好的男人呢。”
“我还看到了,他站在女朋友的病房门口,眼睛都红了,他可真是深情。”
世上还是有好男人的,只不过我眼睛不好没找到而已。
登机前,我握着手机,心里在天人交战。
因为我非常非常想要给程思昱打个电话,告诉他我落地的时间,然后我一出闸口,就看到他长身玉立的站在那里等我,见到我出来,奔上前来拥抱我,轻轻的啄吻我的额头。
如果真的那样,我想我会将之前的事情都忘掉。
只要他不给叶晴做试管,哪怕他多照顾叶晴多一点,我都愿意包容。
谁让我爱他呢?
然而,我的自尊又不允许我那样做。
我被他忽视得太久了,我不知道,若是他在婚后对叶晴照顾颇多,我是不是真的受得了,又会不会后悔。
想了好久,还是决定给他打一个电话。
不管他来不来,我都想要试试。
那人一身纯黑色西装,冲击感极强的白色衬衫,深蓝色领带,极具商务性的穿搭。因他站在逆光之处,看不清楚他的脸,只感受到来自于他的沉沉的注视。
渐渐走近,终于看清楚那人的脸,竟是惊人的俊朗。脸上明明挂着淡笑,却让人无法忽视那仿佛与生俱来的、无形的压迫之感。
浅金色头发,挺直的鼻梁,嘴唇线条优美而颜色红润,湛蓝的瞳仁,仿佛日光下的海水,蕴含着数不尽的力量。肩背挺拔,精腰窄臀,体态之完美,世所罕见。
眼前的脸,就那么和刚刚脑海之中出现的,少年的脸相重合。
多年不见,仍是记忆中的那张脸,我竟有些不敢置信的恍惚。
当年的他,目光中只有一片荒芜,像头没有情感的小兽。
如今他的眼神变得如此深邃,仿佛是一片海,深得探不到底。
程南图!
程思昱同父异母的哥哥!
听说他的母亲是位金发蓝眼的外国人,种族基因相当强大,以至于程南图没有一点和程叔叔相似的地方。
“怎么,不认识了?”程南图定定的凝视着我,目光黑得像是最纯粹的黑曜石。
他的俊美,就好像是一场颜值盛宴,找不到贴合的词语或句子去形容。
程思昱也很帅,但在程南图面前,就有点小巫见大巫的感觉。
这人不仅帅得惨绝人寰,能力更是卓然超群,要不然,也不会被程思昱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南图哥。”
多年未曾见过面的人,突然出现在眼前,我有些不知所措,有些不好意思,一时想不到如何打招呼,只好咬着唇角傻笑。
“嗯,”他不动声色的上下打量我一番,和方总微微点头,然后说,“我这边有事要谈,电话和微信都没有变吧,回头我打给你。”
啊,好好好,我忙不迭点头。
目送他挺拔的身影在走廊尽头消失,我长长的舒出一口气。
时隔多年,这位身上的压迫感似乎更加的强大,压得我连大气不敢喘。
“你很怕司...先生?”
“啊?司先生?不是程先生吗?”我刚想反问,反应极快的憋了回去。
程思昱曾说过,不许程南图对外说自己姓程,那会让他很丢脸,所以,他给自己选了个司姓。
这种密辛,想必是不能对外人说的。
“不怕啊,呵呵,我不怕他。”
实际上,我真的好怕他。
这人虽说出身在上层圈子里有些拿不出手,毕竟私生子嘛。但人却是相当的出色,什么东西看一遍就死死的记住,然后倒背如流。
我爸妈见他成绩好,便要他看着我的功课。
这让我的十岁到十八岁,如同坠入阿鼻地狱一般,见面就考知识点,不会就看着我背,什么时候背透,什么时候离开我家。
我更怕他拎着包装袋来我家,因为袋子里装着的,一定是习题册。
八年多的时间,他硬是给我养成个习惯:上衣口袋里永远左边装演算纸、右边装着笔,见到他,等同于见到习题,必须马上摸笔出来写。
有些习惯是刻在骨子里的,是条件反射性的,不论过去多少年,只要条件出现,习惯也自然而然的回归。
回到酒会,已经过了最高潮的阶段,与会者三三两两的低声交谈。
作为独身女子,还是漂亮而有能力的独身女子,在这种商业性质非常强的酒会上,是会受到很多瞩目的。
今天,却是个例外。
每每有人端着酒杯过来我身边时,方总就会及时出现,用各种理由和借口,为我挡酒。
有人眼光异样的调侃他,是不是万年老树要开花,方总打着干哈哈应付过去,不做一个字的解释。
几次下来,酒会上的人看我的眼神便都变了,深沉中带着探究,都在猜测我和方总是什么关系,为何向来独善其身、从不参与任何事件的人,会执着于为一张生面孔保驾护航。
也是此时我才知道,方总而立之年,人长得英俊潇洒、富贵多金,却是个独身主义者。
也有人窃窃私语的议论,说哪有什么独身主义,不过是没有遇到对的人。这不嘛,一位名不见经传、略有几分姿色的人,就拿下了高岭之花!
我冷眼瞧着这些人,安静的当一名旁观者。
名利场就是这样,除了利益,其他的全都不必过于在意。
结束两天的必要行程,我准备飞回蓝城,方总找到我,说是南沐公司组织了一次野游活动,邀请我参加。
野游地点名叫金半山,是近两年突然兴起来的网红山。
金秋时节,一半山坡盛开金桂,香气扑鼻,灿烂无比。
另一半山坡,则种植着粉黛子草。
到了秋季,粉黛草会开出粉色的花絮,微风拂过,像梦幻的粉色海洋,起起伏伏,温柔而浪漫,置身其中,有种如诗如梦的感觉。
我对金半山向往已久,总是不得空去。有一次已经和小西约好时间,恰巧程思昱感冒高烧,结果也没去成,只在朋友圈发表了一张九宫格的风景照片。
此时恰有机会前去,我毫不犹豫的一口答应。
公司安排了两辆豪华中客,大家兴致勃勃的出发。
车上听到后边位置的人议论,说是原本没有野游的行程,是南沐的老总突然安排的,也不知道用意何在。
我才不管用意何在,心早就飞去金半山了。
真正见到那金半山,才知道图片过于局限,那种极致的美和浪漫,无法用照片表达万分之一。
站在花田之中,我闭上眼睛,双手伸向空中,幻想自己是一名仙子,正在缓缓飞升。
照片当然照了不老少,发圈也免不了。
小西气的疯狂骂我不是人,自己偷偷来观赏美景,都不约她。
我开心的一边赏景,一边给她单发照片,一边和她掐嘴架,开心不已。
不过半小时,朋友圈便被点燃,都在问我是哪里,都想要过来玩儿。
在一片热闹之中,看到一个生疏的账号,给我点了个赞,什么话也没有说。
特地在好友列表里找到那个账号,又一次被惊到,居然是程南图!
我与他的对话框,最后的沟通时间是四年前的傍晚。
饭店本就是多事之秋,小西的嗓子清脆好听,又特地扬起声线,这就把人引了过来。
几位上了年纪的大姐姐停下脚步,单看穿着和脸上的傲气就知道,非富即贵,有几张面孔很是熟悉。
对这些上流太太来说,最厌恶的,就是小三、私生子一类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此时听了小西的话,纷纷的聚拢过来,用鄙夷、不耻和探究的目光,研究叶晴和他身后的男人,议论几句自然也是难免的。
“瞧瞧她穿得那衣不蔽体的样儿,还以为夜店小姐呢,原来是个三儿。这男人是真饿了,什么货色都下得去口,也不嫌脏。”
“这位姐姐有所不知。现在做三儿的可卷了,若是不下点功夫,分分钟就被人顶下去,不多露点儿哪勾得住男人的心。”
“那吊带再稍微往下一点点,瓜和豆儿就都看见了。真是不理解,现在的男人都怎么了,好歹也是自己的三儿,怎么就乐意让别人当猴儿似的看呢。”
“这位姐姐孤陋寡闻了不是?这只是随意观赏,还有随意共享的,你说恶心不?不过话说回来,一个三儿而已,就是个玩儿物,谁还能真的拿着当人看啊。”
“那位瞧着面熟,好像纵晴科技的程总,我看看,啊,真的是程总。昨天还和我老公谈事情来着,装得人模狗样的,想不到是这种货色。回去我得和我老公说说,这种下作人,以后的合作可得谨慎些。”
“听说那位程总是个情种,心里住着个白莲花,叫叶什么,叶,对,是叶晴。就是纵晴科技的那个晴字。哎呀,不是让我不幸言中了吧,瞧我这嘴准的,像是开过光!”
这几位姐姐是真给力,说得小西心花怒放,大拇指连连点赞。
程思昱是有身份的人,不可能和一群女人去斗嘴,气得脸色铁青,目光刀子似的朝我身上扎。
叶晴能怎么办呢?当然是依靠她的靠山哪,身子颤抖着一软,倒在程思昱的臂弯,眼睛红了,透明的泪水涌出眼眶,也不说话,娇弱的转过身,将脸埋在程思昱怀里。
“林沐,管管你的朋友,不要信口雌黄。”程思昱沉着脸,自牙齿间挤出冰冷的几个字。
我垂下眼眸,心口那处又开始尖锐的痛。
可,真的是信口雌黄吗?
我在程思昱面前,第一次勇敢的挺直脊背,在小西身边站定,直视着程思昱,深深吸入一口气,再缓缓吐出,心情平复下来,扯起唇角,说,“也不算信口雌黄吧,这种拥抱的姿势,没有个十年八年的,不一定做得这么熟练。”
程思昱像是刚刚发现他们的不妥之处,眼底倏然涌起暗黑,推开叶晴,后退一步。
叶睛软着身子还要朝上贴,程思昱瞄我一眼,再次退了一步,将二人之间拉开个不大不小、却刚好容不下第三人的距离,甚是微妙。
“沐沐,离渣男贱女远一点,小心沾染上晦气。”小西朝着程思昱呸了一口,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拉住我的手,一步步走出饭店大厅。
程思昱突然从后边拉住我,说有话和我说。
他拉得很紧,怎么都挣不开,只好无奈让小西先走。
小西不放心,一定要陪着我。
我告诉她不必担心,毕竟现在是程思昱有求于我,他太想成全白月光,不会把我怎么样,小西这才一步三回头的走了,再三叮嘱我有事直接打她的电话。
“你怎么瘦了那么多?我不在,你要照顾好自己,不要让我为你分心。”程思昱拉着我上上下下的看,最后把目光停留在我脸上。
这话说得我难过,为了我,他何曾分心过?
夜风轻拂,冷意袭来,有一绺发丝垂落耳边,他抬起手似乎想要帮我撩起来,我有些抵触的退了开去。
刚抱过其他女人的手,我不想要。
他又一次出现愕然的表情,抬到半空的手僵住,眼里满是不可置信,接着变成一片望不到底的黑暗。
“沐沐,你怎么了,为什么躲我?”他问的有点委屈。
我淡笑一下,垂下眼睑,用鞋尖踢着地面一粒小小的石子,“没什么,不太习惯和别的人共享一只手。你叫住我有事?没事的话我回去了,很困。”
他的眼睛飞快的看了一下叶晴的方向,手垂下,五指用力的张合三次,最后握成拳,骨节有些发白。
“还是试管的事,晴晴的病很严重,她真的没有多少时间了。沐沐,我向你保证,我和她真的什么都没有,只是帮她圆一个梦而已。我们很快是夫妻,我尊重你,才一次次的征求你的意见,你善良一点,不要让我失望,好吗?”
我看向远处,灯火明明灭灭,街上车水马龙,失望和难过,像是起潮的海水,将我无情湮灭。
“阿昱,你确定只是征求我的意见、而不是通知我吗?那好,我告诉你,我不同意你和叶晴做试管,怎么都不会同意。”
程思昱的脸色当即冷下来,黑鸦鸦的眸底,压着沉沉的怒意。
他拉着我的手腕,用眼神无声的逼迫我改变决定。
我挣脱不开,不想惹人注目,便任由他握着,眼睛望向远处漆黑的夜。
程思昱沉默半晌,又一次开口,却仿佛是来自地狱的使者,说出的话让我心寒无比。
他放开我的手,理了理西装的衣领,神色恢复习惯性的冷傲,“林沐,我已经答应晴晴,试管非做不可。还有,做试管的过程可能会很长。至于婚礼和领证,延期再议。我本不想这样做,是你逼我的。这段时间我不会回去,不要找我,打电话、发消息都不允许。”
他说出的每个字,都变成一把刀,在我的心脏上猛戳。
心脏毕竟是肉做的,被刀子戳破一个巨大的洞,北极的风穿越而来,呼呼的灌进我的胸腔,冷得我浑身如被冰冻,牙齿打颤。
冷得太过,痛意反倒没有那么明显。身体像被冰封住一般,僵硬如石,做不出任何反应。
他是真的从不在意我!
大学同学和恋人结束七年爱情长跑,在蓝苑酒店举办婚礼。
我们几个玩儿的好的姐妹组成伴娘团,全程陪伴,一个个感动得热泪盈眶。
到了抢捧花的环节,好姐妹们一拥而上,不约而同的把我推向最前方,“沐沐,下一个步入婚姻殿堂的就是你,接了新娘的捧花,会加倍幸福。”
附近坐着的几桌都是大学同窗,听了这话,全部热烈的鼓掌,齐声喊着“幸福、幸福”带动节奏,场面火辣热烈。
我站在一片嚣闹中,怎么也没能压住上扬的唇角,展开双手准备迎接新人赐与的幸福,不经意的一个转眼,却见到本该在公司加班的程思昱!
他坐在比较靠边的光影之下,微弓着背,动作很轻柔的给对面的长发女子抹眼泪,满脸疼惜。
叶晴!
只一眼,我便认出那长发女子的身份。
她回国了!
我对此一无所知,程思昱却已陪在她身边。
早上出门前,我特地问过他要不要和我一起参加婚礼,他说他有其他重要的事情要做。
原来,他所谓的重要事情是陪叶晴参加婚礼。
只是他大概没有想到过,我们参加的是同一场婚礼。
看他那小心翼翼的样子,与当年和叶晴热恋时,没有任何分别。
分别五年,他依旧爱她如命!
我自虐般的看着程思昱,尽管心里惊涛骇浪、又闷又痛,却不得不咬住牙根强忍着。
我有种预感,和程思昱的婚,可能结不成了。
这些年,他从未真正忘记过叶晴一天。
所有与叶晴有关的东西,他全都珍宝似的留着。
书房里那个不许我动的柜子,装满了他们曾经的点点滴滴。很多次我看到他拿出来,一样样擦拭,然后再千珍万重的放回去。
其实在一起那天,他就说过,他说沐沐我的爱都在晴晴身上耗光了,除了爱,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那时,我满心满眼都是即将得到他的狂喜。
爱他,是我的事,与他无关;他爱我与否,是他的事,与我无关。
我相信他终有一日会看到我的好,然后如同我爱他那样,也爱上我。
这些年,他真的对我越来越好,好到周围所有人都羡慕,说我有福气,找到这样宠我的好男人。
然而,只有我知道,每一个喝醉后的夜晚,他嘴里念的都是晴晴这个名字。
我难过的哭过也闹过,结果只换来他冷冷的一句:受不了就分手,当初说好的,我没有对不起你。
然后,他摔门离开。
我,一个人哭,一个人消化情绪,一个人咽下苦水,再做一桌他喜欢的菜,亲自去他公司,接他回家,向他保证不会再闹,乞求他原谅我。
甚至于,婚,都是我和他求的。
我自己准备钻戒、自己策划流程、自己穿上礼服、自己单膝跪地...
而他,除了最初的惊讶,便是沉默,直到朋友们的起哄声都落了,才扯出一丝淡笑,拉我起来,在我额头轻轻一触即离,说,“傻瓜,这种事,当然要由男人来做。”
于我来说,一场轰轰烈烈的求婚,被他云淡风轻的一带而过。
被他忽视,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
不是天生受虐体质,而是我真的爱他,特别特别爱。
我不能失去他,否则就会活不下去。
最近我一直在沾沾自喜,还有两个月就是我们的婚礼,到时候他将完完全全的属于我,我也不必再每天患得患失。
结果,叶晴回来了!
当年叶晴离开时,程思昱把自己关起来没死没活的喝酒,像是失了魂一样,生无可恋。
一次他喝得酩酊大醉,作死的去飙车。结果撞上护栏,从山道上飞冲而下,车子当即报废。
所有人都以为他必死无疑,好在历经十二个小时,也还是抢回一条命。
得知自己的腿可能会残,他疯了似的砸了所有东西,拒绝任何人接近,崩溃不已。
我告诉他残疾了也没有关系,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不要他,我都会陪在他身边!
康复训练的日子是最难的,身高一米八三的大男人,疼的冷汗能打湿身上的衣服。
一次次崩溃,一次次想要放弃,最痛苦的日子,他曾寻死过。
是我,顶着他的暴烈脾气,和随时会挥向我的拐杖,死死的抱着他,真挚的鼓励他,陪他做了半年康复。
整整一年,他痊愈了,又恢复成从前矜贵的程家公子模样,我却瘦成一根竹竿,脸色蜡黄、眼窝深陷,走路都打晃。
出院第二天,他和我表白了。
他捧着一大束火红的玫瑰,眸中星光点点,“沐沐,我的爱都在晴晴身上耗光了,除了爱,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这样的我,你愿意要吗?”
我高兴得差点跳起来,惊喜的落泪,我说我要,我愿意要,这辈子只要你不离,我便不弃,一生一世,和你在一起。
这四年,他待我好到极致,但私下相处时,从来是冷淡的。
我习惯了他的冷淡,我以为他就是这样的人。
可惜,这只是我以为。
时隔五年,再看到他望向叶晴的眼神时,我不得不承认,他不是那种人,他有情,有爱,有温度,也有温柔。
只是能让他付出这一切的人,不是我。
待我回过神想要去拥抱花束,它已经坠落于地,鲜艳的玫瑰花瓣四分五裂,像我此时的心情,亦仿若是我不敢直面的爱情。
小西速度极快的捡起花束塞给我,身后的姐妹蹦跳着拍手,围着我转成一圈跳舞。
我只能咽下苦涩,强颜欢笑。
这边的动静太过热烈,终于惊动暗影下的人。
抱在一起的程思昱和叶晴,同时望了过来,见到我时,双双愣住。
叶晴先是略有些惊讶,接着便朝我莞尔一笑,身体娇弱的倚在程思昱肩头,将无声的挑衅做到极致。
程思昱看看我,又看看叶晴,目光再次转到我身上,眸底浮起一丝不安,微张着唇似乎想要说什么,却在发现叶晴的虚弱后,将心思放回叶晴的身上,再没有看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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