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5日。
因为永宁的成全,钟雅现在和我住在一起。
永宁搬出去住的那天,过度担心的我每天都给她打电话。
[哥,你放心,这单身公寓住得舒服着呢。我这几年白天给人传菜,晚上给酒店当服务员,攒了不小一笔钱,我能照顾好自己。] 我之所以担心永宁,是因为最近新闻报道有四五名独居的单身女性惨遭杀害。
尽管案发地点在 Q 区,距离永宁 A 区的住所很远,但据说这些被害女性都有同一个特征:
她们都有泪痣。
钟雅其实也有,不过我和她毕竟同居,还一起上下班,她的安全我还是可以保障的。
只有永宁,是我无论如何都担心不完的。
可永宁在电话里头说,自己都是和其他人结伴回去,让我不用担心。
加上这几天公司有许多大项目,我和钟雅都忙得不可开交,我也只是隔两三天才和永宁通话。
直到2009年4月11日。
我永远都记得,我接到警察电话是在上午 10 点 20 分。
因为这时候,我还在公司给其他同事做季度报告。
挂断警察的电话后,我五雷轰顶。
我不顾一切地扔掉那些 A4 纸,一路开车泪奔到警局。再次见到永宁的那一刻,她的身上已被裹上一层白布。
警察告诉我,她在 Q 区被害。
这次的作案手法和前面几次新闻报道的独居女性被害的手法一模一样,都是被利刃刺入带有泪痣的眼睛后,灌上水泥给活活闷死的。因此警方认定这起事件就是前面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听到妹妹生前遭受到这样非人的对待,我痛哭流涕。
警方还将他们一些可以公开的资料给我过目,看到我妹妹在 Q 区租房后,我愣在原地。
事后我才知道,永宁为了省钱,苦口婆心求房东退了那间单身公寓的钱,偷偷换到价格更加便宜的 Q 区。
因为 Q 区地处偏僻,加上这几天有命案,所以房租的价格一直在下降。
要是我不同意永宁搬出去住,要是我在她搬出去后有去看看她,要是我能够放下手里的项目多去给她打几个电话,她现在就不会这样孤零零地躺在这冰冷的停尸房。
尽管警方一直在调查,但是由于凶手过于狡猾,留下的证据不多,加上每处的案发地点都在昏暗的巷子或者无人的旧街道上,没有监控。因此,警方也迟迟找不到凶手。
我撕心裂肺地跪在地上,对着再也无法回应我的永宁磕了好几个响头。
这是我永远无法释怀的痛,我发誓一定要让凶手付出代价。
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更加无法释怀的痛,仅在短短几天后又再次出现。